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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从严治党 保障公正裁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王晓利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2
摘要:推进从严治党 保障公正裁判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公正裁判,司法机关责无旁贷。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肃问责追责;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了党内政治生活显现的新气象。事实证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惩腐败,整饬党风,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因此,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公正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公正裁判,司法机关责无旁贷。

  一、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作为法官应当有追求公平正义的情怀与理想,法治梦想和法治理想应该常怀心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最高的法律,也是最终的裁判标准。作为法官,应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反对弄虚作假、反对隐瞒实情。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备四个基本要求:要有善心之心和悲悯之心;要有正义感,要明辨是非;要有干净的手、廉洁的心,干净是法官最美的品质;要敢于担当,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二、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力,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为保障司法公正,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也要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另外,可建立公正审判的制度机制,如随机分案机制、随机组成审判组织、主审法官会议制度等。

  三、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肃问责追责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作为司法审判人员,更应该避免上述情况,实事求是地裁判案件。法官要想断案断出好效果,需要努力做好“五个判断”:一是价值判断,判决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否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二是事实判断,判断证据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判断事实是否真实;三是法律判断,从实体法、程序法和证据法三个角度进行判断;四是行为判断,对当事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判断,在作出裁判的时候就应让其付出代价;五是案例判断,善于运用指导性案例来判断。

  四、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首先要筑牢员额制改革的基础。至于如何筑牢员额制改革的基础,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抓好以案定额的测算。员额配置首先要精确测算员额比例、实现科学定额。第二,完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中央确定试点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为39%,但不能搞“一刀切”。第三,科学安排入额考试考核。第四,健全法官入额遴选制度。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法官遴选要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作为省级统管之后的法官遴选机构。第五,建立常态化员额退出机制。员额制的推行是我国司法人事制度的一场革命,它打破了现有的员额比例,涉及利益再分配和工作机制的调整,是一项重大的司法资源配置机制改革。

责任编辑:王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