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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助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来源:法制网 作者:罗建华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2
摘要:“三项制度”助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各试点地方和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月10日新华社)

  法治是治国之重器。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因此,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具备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均有明显提高。但从行政执法现状看,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着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执法过程存在着执法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等问题,这些极易引发行政争议,有些直接使行政行为无效,有些甚至导致行政诉讼中的败诉。凡此种种,不仅多次被广大群众吐槽,还严重影响和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急需从制度上对行政执法作出规范

  执法公示制度重在公示,旨在打造阳光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自然要受人民监督。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于行政机关而言,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记录,旨在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于行政机关而言,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审核,旨在保证合法行政。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违法或不当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其他不良后果,进而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于行政机关而言,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执法行为不得实施。

  试点是为了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试点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制度的范围涵盖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彰显出全面推进、务求必成的坚强决心。同时,通过试点总结出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助于从整体上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有助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罗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