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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应扮演好谦抑辅助角色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3
摘要: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建议制度最初仅是作为一项敦促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的执行措施而存在。然而,随着2000年以后司法政策的变迁,尤其以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

  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建议制度最初仅是作为一项敦促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的执行措施而存在。然而,随着2000年以后司法政策的变迁,尤其以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为标志,司法建议制度在审判活动中日益得到重视并获得广泛运用。相应地,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功能在实践中也发生巨大变化:从旨在保障法院裁判之执行,扩展至对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修正建议,以及行政程序的瑕疵补正等情形中。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功能衍化,为法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制度样本,亦为行政诉讼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背景材料。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带有实质正义色彩的司法建议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诊治形式法治的诸多弊端,如抚恤救助类司法建议便体现了当代中国司法中群众路线的制度功效。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司法裁判模式与司法建议制度之间应尽可能达到黄金比例,司法建议自身应扮演好谦抑辅助角色,不至于过分侵蚀法院通过判决方式实现合法性判断的空间。只有行政诉讼具备了足够的制度能力,司法能够将裁判模式作为主要制度武器时,司法建议制度才可能真正发挥有效的补充辅助作用。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