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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与被告李爱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济民小字第85号 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住所地:济源市。 法定代表人韩玉奎,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翟卓宏,该校教师。 被告李爱军,女,1974年9月22日出生,汉族。 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与被告李爱军物业服务合
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济民小字第85号
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住所地:济源市。
法定代表人韩玉奎,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翟卓宏,该校教师。
被告李爱军,女,1974年9月22日出生,汉族。
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与被告李爱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作出受理决定,并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同年4月23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的委托代理人翟卓宏、被告李爱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系济源一中家属院业主,拒绝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责任和义务,拒绝交纳应当交纳的2012年、2013年取暖费及2013年卫生费、车位费共计3160元。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交纳以上费用共计3160元。
被告辩称:其拒绝交纳相关费用是因为楼上房屋漏水导致其房屋被水浸泡,其多次找到家属院的管理者要求解决,均未果。若原告能把其问题解决并赔偿其房屋被水浸泡的损失,其愿意交纳2013年取暖费1500元、2014年卫生费180元。2012年因其未在该小区居住,已按照规定交纳了取暖费的20%,剩余部分不应再补交;2013年卫生费和停车费其已经交纳。
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存根1份,证明被告已交纳2012年卫生费、取暖费460元;
2、济源市一中家属院管理委员会及济源市沁园街道办沁园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2份,证明被告从2012年至今一直在济源一中家属院一号楼四单元一楼东户居住,欠取暖费、卫生费、停车费共计3160元。
被告质证后,对证据1无异议;证据2,认为与事实不符,因其儿子在附近上学,有时候会到此居住,但2012年冬天确实未在此居住。
被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照片四张,证明其房屋因楼上漏水被浸泡。
原告质证后,认为照片所要证明的房屋漏水情况是被告与楼上居民之间的纠纷,与其无关;且其未收取维修基金,也不应履行维修义务。
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1,被告无异议,且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本院予以采信;证据2,两份证据均符合证据形式要件,具备客观、真实、关联性,虽被告不认可,但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对该证据予以采信。
被告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其房屋损坏情况,与本案中原告的请求无关,不能对抗原告的诉请。
根据原、被告诉辩意见及上述有效证据,本院确认案件事实如下:济源一中家属院由原告管理协调。被告李爱军系济源一中家属院业主,2012年冬季取暖费少交纳1120元,2013年冬季取暖费1500元、卫生费180元、停车费360元未交纳。
本院认为,被告作为济源一中家属院业主,应当按照规定服从管理、履行义务、交纳相关费用。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交纳相关费用,被告则辩称因楼上漏水致使其房屋被浸坏,其多次找原告要求解决均未果,若原告能把其问题解决并赔偿其房屋被水浸泡的损失,其愿意交纳2013年取暖费1500元、2014年卫生费180元。本院认为,原告基于物业服务要求被告交纳相关费用,而被告的辩称理由系被告与第三者之间的侵权纠纷,与本案无关,不能对抗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应交纳的相关费用的具体数额,被告认可2013年取暖费1500元未交,本院予以认定;2012年取暖费,原告认可被告已交纳280元,剩余部分1120元,被告认为其未在家属院居住不应补交,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纳;2013年卫生费180元及停车费360元,被告认为已经交纳,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纳。综上,现原告要求被告补交2012年冬季取暖费1120元,交纳2013年冬季取暖费1500元、卫生费180元、停车费360元,共计3160元,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李爱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31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中一并结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苗苗
代理审判员  尼双纳
人民陪审员  李清霞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吴小磊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