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驻民申字第00160号 再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邝百顺,男,1951年2月7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计红,河南博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邝现中(又名邝献中),男,1971年3月9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戚月霞,女,1966年4月25日出生,汉族,系邝现中之嫂。 以上两再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邝校中,男,1968年3月20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邝百顺与再审申请人邝现中、戚月霞因相邻通行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驻民一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己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邝百顺、邝现中、戚月霞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邝百顺、邝现中、戚月霞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张 冰 审判员 李 明 审判员 董卓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李力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