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执字第38号 申请执行人徐爱萍,女,1967年11月28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秦文彬,男,1979年8月10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徐爱萍申请执行秦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秦文彬按照本院(2014)上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