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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06届毕业生张守朕位:从法学本科生的角度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来源:兰理工法律人 作者:兰理工法律人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10级作业 从法学本科生的角度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兰州理工大学的法学本科生。在我校法学院成立一周年暨撰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探索》之际,特以一个法学本科生的视角来看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不求分析全面,不求文笔华丽,只是真
10级作业 从法学本科生的角度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兰州理工大学的法学本科生。在我校法学院成立一周年暨撰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探索》之际,特以一个法学本科生的视角来看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不求分析全面,不求文笔华丽,只是真实反映一名法学本科的认识与看法。法学,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一个专业,尤其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方针全力推进的时代,法学似乎成了一个很热门的专业,特别是全国各地的高校几乎都不费成本的开设了这一专业。但是,我们也应该同样理性的看到,在每年“大学最难就业的专业里”,法学无一例外地都会榜上有名。而且我们法学本科在校生不论是在每年10月、11月的“双选会”上还是在大四的毕业典礼上,都可以看到企业提供法学专业的岗位或者已经就业的大四法学本科生的数量远低于理工科专业学生的数量。这种现状不仅使我们法学在校本科生感到担忧,而且我们的老师、家长也都担心我们“毕业即失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如何面对这一历史难题呢?下面我大致从社会、国家、高校、学生个人等方面谈谈个人浅见,以阐明社会需求卓越法律人才的现实必要性。社会成因及其对策吸纳法学专业就业的主要是公检法、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律师等,而这其中又以司法系统对法科生的需求最大。但是现在司法系统中工作人员很大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不是法科毕业生,这就造成了两方面影响,一是占掉了法科毕业生的工作岗位,二是造成司法裁判公信力不足。另外,企业单位最能吸纳就业,但由于很多企业没有法务科,或只设需要少量具有法学知识人才的法务室,使得企业在大量引进理工科、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同时,却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少有问津。原因所在,无非是我国整体企业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较为淡薄,尤其是中小企业最为突出。欲破此种现状并非一日之功,对于司法系统招纳法科生的对策,国家由于正在建立法官责任制,逐渐使具有法学知识的人才走进司法系统,从而渐渐清退在司法系统内工作的非法科人员,这才能真正意义上使得法科人才得其所用,才能促进司法公正,增加司法公信力。而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随着国际交往的增进,法治观念的推广与增强,法律知识、法律人才会被逐渐慢慢重视起来。我们可以看到,以后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企业单位会像急需工科人才那样急需法科人才。国家方面成因及其对策法学本科生教育该如何定位,究竟培养怎样的法科人才?适用哪些措施来提高法学教育的水平?这些都是国家层面的问题,不论是做律师,还是进司法系统亦或是进企业从事法务,都要求法科人才具有大量的实践经验。我国目前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课堂上传授一些法学理论知识,注重理论的培养。而所谓的实践、实习也大都浮于表面,往往两个多月就结束了。相对于复杂多变的法律实务,两个多月的实践课程只能说是杯水车薪。学术与实务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究竟是以学术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标还是以实务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我认为国家应该以社会生活中实际面对的法律问题来考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因此,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能解决实际复杂多变的法律问题,又能在理论程度上进行一定的研究创新。当然这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而我国应针对具体不同的院校,侧重培养不同类型的法律人才,或在同一所院校,分批次侧重培养学术研究型法科人才和实务应用型法科人才。毕竟大部分的法律毕业生还是需要到社会中从事法务,应当因材施教,不能在本科阶段只求司考通过率、考研通过率而一味只重视理论教学,轻视甚至废弃法律实践。因此,从社会需求来说,应当注重培养大部分的法学本科生实践司法能力,而有条件、有选择的培养一部分学术研究型法律人才。 另外,教育部应设一部门从事监管与指导高校法学院课程设置。从学生自身的角度,个人认为,一些非传统政法院校的法学课程设置、课时安排不是十分合理,不利于卓越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由监管部门对各法学院的课堂设置、课时安排进行监管或者提供指导,从而有利于一些法学教育上没有经验的高校的法学院的发展,更有可能培养出更多的卓越型法律人才。学校方面成因及其对策一方面,由于法治中国的推动,社会法治文化的提高,从而加大了社会对法科人才的需求,现今大部分高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教育。另一方面,法学属人文社会科学,相对于理工科学来讲,其办学成本小得多。因此,很多高校开设法学专业,以增强其“综合性”。然而,开设法学专业虽易,但办好法学专业却非易事,不仅仅需要有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优良的教师团队,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法学的办学理念。把本校的法学本科生培养成什么样的法律人才,使他们具有哪方面的竞争优势。如何克服普通本科院校法科生学习懒散、少有人生理想、少有学习目标与动力的问题,怎样科学的安排课时与课程设置,怎样安排课堂授课方面,这些才是办好法学专业,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核心。中国式高等教育尤其以文科教育为典型,课时少、课后作业少、基本没有实验或社会实践,期末考试,也可以就凭着考前一个月甚至一个多星期的突击而考过每一科。以致学生平时较少参与课堂,多与手机、小说为伴。学生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大都以为自己进入了天堂,认为大学里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加之高校法科低年级课时少,尤其是专业课,几乎只是象征着开了一两科,这就造成了学生对法学专业不能有一个宏观的展望与规划,不能明白法学对自己以后的道路究竟意味着什么,不了解法学在国家、社会进步中的的历史责任。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设想“哲学王”,我也在法学教育里设想了一个“教育王”。此“教育王”既深谙解当今法科大学生的心理现状,又有超前的法学办学理念,还擅长积极引导增强学生的学习责任感。法科学生刚进大学时,就有一套合理的培养计划,指导他们能整体的把握大学里法学的学习,了解法科专业对其人生道路的影响,引导其从潜意识里把自己培养成卓越法律人才。课堂教学,是法科学生提高法律知识最重要的一环。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虽有诸多不科学之处,但若彻底抛弃则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讲授为主,课堂内或学期内融入少量的学生辩论式、师生辩论式、阐述观点式、案例分析研讨式等教学模式既可增强课堂互动,又可拓宽学生的思辨能力。另外,课堂外可尝试专题研究型自主学习,学习研究小组从教师处或自己感兴趣的某一些法学研究课题,期末成果参评,选拔出优秀者予以奖励。再者,还可以在高年级研讨选修课主要分析案例与交流学术。以多中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的同时,又可区别对待学术研究和实务应用专长的学生。学生个人方面成因及其对策学生在高中时代就被老师灌输这样一句话:“等你们到了大学就解放了”。于是学生真的挣脱高考的束缚,进入大学校园时,就像放生的鸟儿一样翱翔在天空。但是,“天高任鸟飞”的前提是,鸟儿有双强健的翅膀能够支撑它们飞向理想的天际。如今时代的大学生很大的问题就是没能在大学里树立自己高远的理想,不清楚自己的人生使命,不明白自己肩上背负的责任,而在网络、电视剧、游戏等世界里迷失自己。一个没有理想的人是一个可怕的人,这样的人只能看到眼前短浅的利益,只会考虑到自己或与密切的人的利益。而缺乏一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的操守。要成为一名卓越的法律人才,就首先应当从做一个有理想的人、一个有信仰的人做起,然后再培养自己“怀天下、济苍生”的胸襟。有了这些操守,再去研习法律,就能把自己放在一个历史的长河中不知疲倦地学习,不断鞭策自己砥砺前行。记得张明楷教授曾说过,法学的学生要读最厚的书,坐最长时间的板凳,面临最低的就业率。那么如何才能在如此困境中坚守呢?这就要我们内心笃定,看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与意义,立志成为一名卓越法律人才,方能克服掉这些个人的小问题。正如康德所言,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够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当我们的内心被法的魅力折服时,便会真诚的尊重法、遵循法、研究法、实践法,从而以卓越法律人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实现法治中国为己任,以“奉国者”姿态为社会主义法治贡献薄力。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张守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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