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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4
摘要:安徽民政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和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享
安徽民政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和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以下简称“重点优抚对象”)均可依照该规定第二章优先享受公共民生普惠政策,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除享受普惠待遇之外,还可享受规定第三章的优待政策。

  在系统梳理现有法规政策中规定重点优抚对象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基础上,该规定又新增了扶贫、医疗优惠、子女教育资助、居家养老服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精神抚慰等多项优惠优待政策,尽最大可能地涵盖了包括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养老、交通、旅游和社区服务等在内的多方面内容;尽最大可能地动员全省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帮助解决具体实际困难;尽最大可能地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更多更好地享受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该规定明确由全省民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交通、卫生、物价、残联等部门共同负责解释,并共同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政策的落实。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