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自觉性,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近日,常熟市沙家浜镇党委政府印发了《沙家浜镇关于镇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启动镇管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工作。这是该市自2009年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资格考试以来又一项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创新举措。 该意见规定:拟提拔的行政村(社区)定工干部和镇机关部门正副职干部在任前公示期内必须参加法律知识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任命。考试采用闭券形式,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基层民主组织法、民法系列、公共行政法律法规等。初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在公示期内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提请镇党委研究,暂不任命,考试成绩录入干部档案。 下一步,该市将在全市其他9个镇(街道)推广,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镇管干部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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