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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出台《财政评审管理办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加强财政监督,更好的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政评审行为,菏泽市出台《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办法》自2013年3月1日施行,至2018年2月28日停止执行,有效期5年,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为:HZCR-2013-0010004。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加强财政监督,更好的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政评审行为,菏泽市出台《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办法》自2013年3月1日施行,至2018年2月28日停止执行,有效期5年,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为:HZCR-2013-0010004。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和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县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财政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办法》共分6章25条,明确了市财政局是全市财政评审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财政评审机构具体负责市级财政评审管理工作,并对县区财政评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县区财政局是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评审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评审管理工作。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财政评审的相关工作。《办法》同时规定,财政审批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财政评审与财政管理相结合、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相协调原则,财政评审过程和结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办法》规定了财政评审范围、评审主要事项、评审程序和实施步骤,并明确了有关行政机关、财政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办法》是菏泽市在财政评审监管方面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相关立法空白,在建立健全财政评审制度的同时,也加快了财政评审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供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