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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金黔在线讯 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副省长黄康生出席并讲话。 《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25日经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金黔在线讯 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副省长黄康生出席并讲话。
  《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25日经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我省以人口管理为基础的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

  傅传耀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我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变化,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的居住服务,增强流动人员对居住地的归属感,鼓励流动人员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发挥重要作用。《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领会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在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方面不断创新。

  黄康生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条例》的法律内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切实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按照《条例》规定,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到位、确保机构服务到位、确保流动人口的各项权益保障到位、确保服务管理到位。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