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广西浦北迎县庆强令住户交钱修屋 违者将严惩 本报讯 (记者 褚朝新)为迎接45周年县庆,广西浦北县要求部分临街房屋统一改造,住户需先交改造资金。该县住建局发文要求,春节前未完成改造的,将采取严厉行政措施。 规定 临街立面改造住户先交钱 昨日,广西浦北县有关人士向本报报料称,浦北县迎县庆大搞面子工程,强迫居民花钱按统一标准装修外墙立面,统一装琉璃瓦,不按时交钱的,县政府将采取严厉的行政措施进行管理。 8月18日,浦北县住建局发布通知称,为提高县城品位和居住环境,县城“一江两岸”住户临街立面要按统一设计进行重新改造,需改造资金约3200元/延米,改造资金以住户出资为主,县政府补助为辅。 通知指出,为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各住户应在8月28日前预交临街立面改造资金,最终根据工程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质疑 我的钱政府为何可随意支配 为调动住户积极性,通知指出,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的,县政府补助改造资金的65%;11月30日至春节前完成改造的,县政府补助50%。 通知强调,春节前未完成改造的,县政府不再给予补助,并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严厉行政措施进行管理。 居民户的立面改造按组团统一招标施工。若居民联合、按组团统一自行组织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也按同等价格进行奖励补助。 “政府要求我们自己掏钱装修,还必须装修成政府要求的样子,为什么我自己的钱政府可以随意支配?”该报料人士说。 当地一居民介绍,因拖欠改造费,工作组多次上门催费,“没有钱你可以去找别人借,要不贷款什么的都行啊,反正你一定要把钱交上。” 回应 住建局称是政府统一行为 昨日,该县住建局副局长杨兴光介绍,虽然要求住户把改造资金交到县住建局计财股,但此次改造是县里统一部署的,该局只是一个落实和执行单位。 对于“要求百姓出钱给临街房屋‘穿衣戴帽’,是不是有点劳民伤财”,杨兴光称“没感觉到”,具体情况由县人大牵头负责。 10月29日,该县县委书记张建国要求,整个项目争取在恢复建县45周年县庆前完成。11月4日,该县住建局再次发出催费通知,要求相关住户5日内交齐改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