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里加11月6日电(曹领)拉脱维亚政府6日批准了由财政部提交的欧元过渡法案,为拉脱维亚向欧元区过渡时期所面临的本国货币拉特和欧元的共同流通、拉特与欧元的现金兑换及其他一些相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据介绍,此项过渡法案将对拉脱维亚加入欧元区前3个月及加入欧元区后的头6个月期间的拉特与欧元的兑换价格进行指导,以期实现两种货币的顺利过渡。拉脱维亚加入欧元区后将开始接受使用欧元进行支付,并使用欧元进行找零,届时拉国内的自动取款机中也将停止拉特取现功能,转而以欧元代替。共同流通期结束后,欧元将成为拉脱维亚唯一合法的支付工具。 拉政府曾多次表示要在2014年初加入欧元区,并开始在软硬件方面进行积极准备,包括按照《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控制本国通胀率、财政赤字、消费价格等经济指标,发布拉脱维亚版欧元硬币铸币招标书,举办主题活动向拉民众介绍欧元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