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沈德咏会见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帕拉久利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作者:罗书臻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0
摘要:沈德咏会见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帕拉久利
  9月1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会见了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戈帕尔·帕拉久利一行。

  沈德咏首先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帕拉久利大法官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说,中尼是友好邻邦,两国建交61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关系发展良好,两国法院之间也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相信帕拉久利大法官此次来访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揭开两国司法关系发展的新篇章。

  沈德咏向客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情况。他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方面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在法治建设和司法领域也取得巨大进步。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中国法院正在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沈德咏介绍说,中国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已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全国四级法院全部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和网上办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汇集、统计、实时更新,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促进了司法公正。当前,中国法院正在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以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沈德咏表示,作为司法机关,中国法院不仅要准确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争端,还要通过案件的审判执行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司法服务,包括为党和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中国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和司法为民宗旨,审判执行工作不仅要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还要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意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与尼泊尔最高法院加强交流,互相分享经验,共同促进两国司法工作的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帕拉久利感谢沈德咏的会见,对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成就表示钦佩,表示尼泊尔最高法院将从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中吸取有益经验,促进实现司法工作现代化的目标。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