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504号 申请执行人李涛,男,1985年8月出生,汉族,住安阳市。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世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李涛申请执行安阳市世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安阳市世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判决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3)北民一初字第5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继霞 审 判 员 封志勇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赵晓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