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118号 申请执行人张素荣,女,1975年11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被执行人张清丽,女,1972年9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张素荣申请执行张清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人张素荣已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2)北民调初字第23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继霞 审 判 员 封志勇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赵晓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