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2)北执字第100号 申请执行人冯兴德,男,1965年7月生,汉族,住安阳县。 被执行人胡家红(又名胡加宏),男,1964年3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冯兴德申请执行胡家红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胡家红已按判决内容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1)北民一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继霞 审 判 员 封志勇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书 记 员 赵晓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