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70号 申请执行人许湫晨,女,2007年5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被执行人任红建,男,1978年7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被执行人徐利平,女,1982年8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许湫晨申请执行任红建、徐利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红建、徐利平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1)北民一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继霞 审 判 员 封志勇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刘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