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内执字第26号 申请执行人李现军,男,生于1963年12月8日,汉族。 被执行人张国亮,男,成年,汉族。 本院在执行李现军与张国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国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现军于2014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3)内井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 军 审判员 李献平 审判员 宋荣文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林晓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