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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雪雪申请执行刘建川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内执字第489号 申请执行人卢雪雪,女,生于1991年7月16日,汉族。 被执行人刘建川,男,生于1990年6月22日,汉族。 本院在执行卢雪雪与刘建川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建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卢雪雪
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内执字第489号
申请执行人卢雪雪,女,生于1991年7月16日,汉族。
被执行人刘建川,男,生于1990年6月22日,汉族。
本院在执行卢雪雪与刘建川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建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卢雪雪于2014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4)内楚民初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 军
审判员 李献平
审判员 宋荣文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林晓飞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