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特字第5号 申请人祝唐全,男,1953年9月19日生,汉族。 被申请人胡佑清,女,1933年7月15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祝唐全申请被申请人胡佑清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中,申请人祝唐全于2014年11月27日以提交证据不全为由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申请人祝唐全以提交证据不全为由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祝唐全撤回申请。 审 判 员 韦 鹏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匡鹿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