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72号 申请执行人魏革新,男,1965年12月4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魏革新申请执行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4)上民初字第35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民初字第35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