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洛民终字第302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黄河路中段。 负责人:范学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孟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季合立,男,汉族,1945年2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玉轻,女,汉族,1949年7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县。 共同委托代理人:季国国,男,汉族,1981年12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保来,男,汉族,1980年2月14日出生,住河南省商水县。 委托代理人:亓立国,河南诺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口东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水县科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继臣,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保来,男,汉族,1980年2月14日出生,住河南省商水县。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季合立、王玉轻、王保来、周口东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发运输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季合立、王玉轻于2012年11月28日向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王保来、东发运输公司、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赔偿季合立、王玉轻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193482.13元;2、本案诉讼费由王保来、东发运输公司、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承担。该院经审理于2014年5月29日做出了(2012)伊交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孟涛,被上诉人季合立、王玉轻及其委托代理人季国国,被上诉人王保来及其委托代理人亓立国,被上诉人东发运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保来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9日9时35分左右,王保来驾驶豫P87539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洛栾快速通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伊川县鸣皋镇南1km路段时与前方王玉轻骑的人力三轮车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王玉轻、三轮车乘员季合立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伊公交认字(2012)第44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保来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王玉轻、季合立不负此事故责任。季合立受伤后,同日入住伊川县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左髋部软组织损伤,治疗9天,支出医疗费1478.52元,住院期间需陪护1人。王玉轻受伤后,同日入住伊川县人民医院,经诊断为严重颅脑损伤,在该院行脑挫伤减压去颅瓣术,住院治疗至2012年12月28日,住院66天,支出医疗费3814.67元,外购药支出20000元,住院期间需陪护2人。2013年6月19日,王玉轻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Ο中心医院行左侧额顶部颅骨缺损补片修补术,在该院住院治疗14天,支出医疗费30142.96元,住院期间需陪护2人。王玉轻的医疗费,王保来支付了34000元,太平洋财险公司支付了10000元。王玉轻的伤情2013年5月15日经洛阳伊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颅骨缺损伤残程度为十级,颅脑损伤残程度为八级,太平洋财险公司不服该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经该院委托,2014年4月10日洛阳精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王玉轻目前精神状态为脑挫裂伤后综合症,其精神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伤残。另王玉轻因该事故支出交通费1000元。王玉轻系农业户口,生于1949年7月27日。季合立为非农业户口,生于1945年2月10日,二人系夫妻关系。豫P87539号重型自卸货车系王保来所有,挂靠在东发运输公司,登记车主为东发运输公司,2012年1月4日,东发运输公司为该车在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50万赔偿限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负赔条款,保险期间一年。 原审法院认为:王保来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撞伤王玉轻、季合立,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因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应先由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在该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王保来予以赔偿,东发运输公司负连带责任。季合立的损失有:医疗费1478.5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元、营养费90元、护理费625.77元,以上共计2464.29元。王玉轻的损失有:医疗费88657.6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0元、营养费800元、护理费11124.8元、残疾赔偿金36119.71元、精神抚慰金酌定10000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700元,以上共计150802.14元。对王玉轻、季合立要求的误工费,因其年龄均已超出法定的退休年龄,不予支持。因王玉轻、季合立的损失总额未超出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承保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本院不再分项计算,由太平洋财险公司予以赔偿季合立、王玉轻142566.43元(不包含鉴定费,且已扣除先予执行的10000元)。因王保来已支付王玉轻医疗费34000元,为减少诉累,由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司在赔偿时直接支付给王保来较为适宜。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经合议庭合议,判决: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赔赔偿季合立各项损失2464.29元。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赔偿140102.14元,其中直接支付王玉轻106102.14元,直接支付王保来34000元。三、上述一、二项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四、驳回季合立、王玉轻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4100元、鉴定费700元,共计4800元,由王保来负担。 宣判后,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护理费过高,护理人员应按1人计算。被上诉人的医疗费未扣除非医保用药不合理,外购药神经节苷脂为自费药品,非医保用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依法扣除。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被上诉人季合立、王玉轻辩称:原审认定护理人员的人数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认定的,王玉轻受伤后,护理的亲属四五人,原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认定两人护理正确。外购药是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病情合理使用的药品,完全是治疗需要,医院使用外购药品程序规范,该费用应当予以支持。因最后一次开庭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王玉轻的残疾赔偿金应适用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王玉轻的伤残等级经原审法院委托洛阳精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七级伤残,因此王玉轻的伤残等级应按七级计算。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上诉人王保来辩称:外购药费用及护理费用过高,请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被上诉人东发运输公司答辩意见同王保来的答辩意见。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王保来驾驶豫P87539号重型自卸货车与王玉轻骑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玉轻、三轮车乘坐人员季合力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伊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保来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季合立、王玉轻不负此事故责任。豫P87539号重型自卸货车登记车主为东发运输公司,实际车主为王保来,挂靠在东发运输公司营运,该车在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保险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王玉轻、季合立因此次交通事故所受损失,应先由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王保来承担赔偿责任,东发运输公司对王保来应承担部分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上诉称原审判决护理费过高,护理人员应按1人计算。但伊川县人民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O中心医院出具的陪护证明明确载明需两人陪护,原审对王玉轻的护理费按两人计算并无不当。关于外购药神经节苷脂的费用问题,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及商业保险条款第十四条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但该条款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也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依法应当认定无效,太平洋财险周口支公司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对于季合立、王玉轻要求调整王玉轻伤残等级及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问题,因季合立、王玉轻在原审判决后未提起上诉,本院对此不予支持。综上,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44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刘龙杰 审判员 祖 萌 审判员 刘耀国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高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