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执字第35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街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杨子华,系主任。 被执行人宋红占,男,汉族,1959年12月26日生。 本院在执行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街信用社申请执行宋红占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35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峰 二〇一五年二月八日 书 记 员 郑 洪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