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执字62号 申请执行人乔文强,男,汉族,1965年11月22日生。 被执行人徐伟,女,汉族,1980年6月19日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上民初字第454号民事判决书,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内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徐伟的银行存款已划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马 占 文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