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驻民申字第1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全国,男,1960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景高举,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侯海涛,男,1970年3月12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张全国因与被申请人侯海涛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4)驻民一终字第2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张全国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张全国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张 冰 审判员 李 明 审判员 董卓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力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