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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危险驾驶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3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刑执字第9号 移送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志伟,男,1988年1月13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王志伟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志伟已按照本院(2014)上刑初字第62号生效刑事判决书缴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刑执字第9号
移送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志伟,男,1988年1月13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王志伟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志伟已按照本院(2014)上刑初字第62号生效刑事判决书缴纳相应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4)上刑初字第62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锋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云龙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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