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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效果好

来源: 国际在线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5
摘要: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为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6年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与宜宾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两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诉人吴某某因参与诈骗国家钱财,于1989年3月27日被宜宾县人民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为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6年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与宜宾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两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诉人吴某某因参与诈骗国家钱财,于1989年3月27日被宜宾县人民法院(1989)法刑字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吴某某不服该判决,于今年初向宜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与宜宾县人民检察院承办人一起全面审查申诉材料和全部卷宗的基础上,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针对原案的客观实际情况,宜宾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不予抗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就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量刑及办案程序等方面,向申诉人进行详细的释法说明。

11月2日,宜宾县喜捷镇五安村灯坡组村村民周某某到宜宾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反应宜宾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应属于五安村灯坡组的原某某食品罐头厂土地使用权违法确权给宜宾某某畜牧有限公司,导致巨额财产被诈骗,及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确权行政行为错误,相关人员涉嫌渎职问题。为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丽参与了该案的公开答复,并根据宜宾县国土局确权办证是否有据可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并提出合理建议及引导,当事人对律师的建议表示感谢。

宜宾县司法局切实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践行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中的作用,坚持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帮助和引导信访人依法定程序维权,目的是让信访人息诉息访,走依法诉讼程序解决信访诉求,更是对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丰富国家治理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宜宾市宜宾县司法局 王丽 供稿)

责任编辑:苏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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