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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诰》与朱皇帝的无奈_马建红(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茶香与书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5
摘要:朱元璋的重刑反腐收效甚微,也让我们不得不考虑刑罚的警示作用,并不能单纯地依赖重刑。事实上,当不法行为发生时,一定会、必然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才可能奏效,也就是说刑罚还有一个必然性的问题。我国古代思想家墨

朱元璋的重刑反腐收效甚微,也让我们不得不考虑刑罚的警示作用,并不能单纯地依赖重刑。事实上,当不法行为发生时,一定会、必然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才可能奏效,也就是说刑罚还有一个必然性的问题。我国古代思想家墨翟虽不“专治法学”,但他曾提到过赏罚用则天下治的必要条件,那就是善人必得赏,恶人必受罚;为善必得赏,为恶必受罚,只有赏罚必然,才能发挥法律劝善阻恶的作用。只进行“莫伸手”的劝导无济于事,只有真正做到“伸手必被捉”时,人们才会心存畏惧,有所收敛。所以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只是对国内的老虎苍蝇一起打还是不够的,只有将那些已经成功出逃的贪官也不惜一切代价地绳之以法,让其无法“享用”赃款“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时,才会避免贪官们的侥幸心理,使那些手握权力者在“伸手”时有所顾忌。

其实,无论是重刑惩贪还是惩罚的必然,都属于事后的追惩,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却已经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事前的预防才是最重要的。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地方,也就最容易滋生腐败,所以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是解朱元璋之困局的治本之策,不过这当属另外一个主题了。

《明大诰》与朱皇帝的无奈_马建红

责任编辑:茶香与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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