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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已去,生命还在挣扎_渡灋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渡灋dufa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7
摘要:有人说,生活不止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那么,你写诗吗?你读诗吗?你理解诗意吗?那么,苟且又是什么?生活不就是生活吗?生下来,活下去,不就是最好的诠释吗? 今年高频关注的案子也在公众视野中沉浮,一会儿校园暴力,一会儿贫妇杀人,一会儿冤案平反

有人说,生活不止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那么,你写诗吗?你读诗吗?你理解诗意吗?那么,苟且又是什么?生活不就是生活吗?生下来,活下去,不就是最好的诠释吗?

今年高频关注的案子也在公众视野中沉浮,一会儿校园暴力,一会儿贫妇杀人,一会儿冤案平反……时光流逝过,总有人随时间去了远方。

近些时日关注最多,被法律职业群体关注,公众也争论众多的便是贾敬龙案件。案情无需细述,该案中涉及拆迁、强制拆迁、村长暴权、村民暴力、草民权利、国家机关权力、人情、人道、冷漠、死刑、器官捐赠……众多的关键词一下子充斥进了公众视野。民意,再次高涨;民意,再次低潮。法律实务部门、学界的专家们一一跳出来,或者为贾敬龙抱屈;或者为法院站队;还有一群理中客数点江山。文字在网页中跳跃,吃瓜群众也不亦乐乎。关心案件的,关心龙龙性命的草民们、网民们也在“大呼小叫”,好像他们代表了谁,又好像他们的声音会被听到似得。

作为一个废死刑者,在该案中没有困惑,贾敬龙不该杀,这是我的立场。当看到有学者驳斥法院判决时,不断其论证过程如何,在结论上符合“不该杀”的,都是我所赞同的,只因为“不该杀”。不管有多大罪过,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国家机器不得也不应该以任何借口“合法”杀人。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个案件,但我没有看到相关案件的判决,我深信哪些法律学者尤其是刑法学教授们已经对该案的犯罪事实等案情如数家珍也无需我这一个小小的尚未入门的法律学徒对案情“说三道四”。基于已有的讨论结果,支持法院的一方和反对法院的一方在事实上就扯不清,所以“存疑有利于被告”,龙龙不该杀啊。

于情于理,都觉得贾敬龙不该杀。但是,法院一纸文书,人死了,非自然终止,在国家合法暴力下失去了生存的资格。他不止没有诗和远方,证据显示贾敬龙“文艺气息浓重”,连苟且生活的权利也被剥夺。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并要求捐献器官,这是他的远方?

被执行前,家属未被明确告知贾敬龙会被执行死刑,执行完后才知晓。贾父、贾母凌晨六点钟被告知会见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儿子,“怎么不提前通知,都没有点准备?”贾母抱怨着。

对啊。曾经,看到民意对贾敬龙执行死刑如此排斥内心中有小小的期待,以为会有转机,法院不至于至民意于无物,可事实,狠狠的抽打着每个曾经抱有幻想的人:

Too young ,too naive .

责任编辑:渡灋du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