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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李雪莲的上访之路_王少明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30
摘要:我不是潘金莲 — 李雪莲的上访之路 这几日,北方的雪下的正紧,恰逢周末,赶上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上映,该部影片是冯导积淀三年后的又一力作,于是满怀期待到影院观看了该部影片。 一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观看影片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不是潘金莲雪莲上访之路

这几日,北方的雪下的正紧,恰逢周末,赶上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上映,该部影片是冯导积淀三年后的又一力作,于是满怀期待到影院观看了该部影片。

一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观看影片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现在网上也在热议这部影片,能够这样引起观众对影片的热议,本身就是对该部影片的一个肯定。至于在影片上映之前,冯小刚导演因为万达排片少而与王思聪互撕的事件,其实是对影片的一个炒作。这部投资5000万的影片,从票房以及观影的反响来看,冯小刚给华谊带来的收益肯定是稳赚不赔的。在第53届金马奖的颁奖典礼上,冯小刚因该部影片获得了最佳导演奖,也实属实至名归。

该部影片最直观的特点就是天圆地方的摄影手法,影片的前半部分甚至更大的篇幅都是用了圆形的视角,采用技术手段将镜头进行遮挡,对于适应了长方形荧幕的观众来说,圆镜头给观众带来了耳目一新之感,圆镜头虽不是冯小刚首创使用,但敢于用圆镜头来展现影片的导演少之又少,这样的镜头与电影的故事情节非常契合,在电影的中间部分。李雪莲进京上访部分,大量的使用了方镜头,也寓意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摄像略有了解,推、拉、摇、移、跟、转、虚、甩、晃等摄像技巧,可见能拍出这样与故事情节高度切合的画面,是非常难的。因此在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中,有着极强的视觉冲击效果,甚至有的镜头提炼出来都是宛如一幅中国传统的水墨画,把李雪莲自认为的冤情和南方的水墨山水景色相结合,起到了一种渲染烘托和反衬。圆镜头给人带来的又一种窥探之感,仿佛是在窥探镜头里面的人物和故事,这种圆形犹如深宅大院的月亮门一样,观众仿佛透过这天圆地方的镜头,窥探官场的形态,窥探一个与自己较劲的农村妇女上访之路这些都在观看影片之后引起人久久的思索。

影片的触碰的题材很敏感,是一位农村离异妇女自认为含冤的长达二十年之久上访之路。影片的冲突就是一个自认为含冤的离异妇女锲而不舍的上访,一群官员出于各种利益考量对上访者的围追堵截。这样的题材很敏感,涉及到各个层面的机关干部,从县、市、省甚至更高一级。涉及上访这样敏感的题材,冯小刚导演敢于触碰这样的题材,就是很有勇气的。我不是潘金莲能通过审核也能看到百花齐放的艺术形态,曾经万马齐喑的时代毕竟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有人看完电影觉得是导演在为机关干部唱赞歌,整个电影除了那个前法院院长的助理,在李雪莲雨中拦截上访时态度蛮横甚至将李雪莲推倒在地,其他的官员,在态度上是重视的,在工作上做得是细致的。而且像大鹏饰演的法院院长甚至让人觉得同情他的悲催的境遇。因为李雪莲的上访,法院院长、县长、市长被免职,由大鹏饰演的王公道却当上了法院院长。这里面的法院院长王公道因为10年前判了一桩离婚案,后来引出了李雪莲长达20年的上访。在县长呵斥他没能阻止李雪莲上访的时候,这个法院院长喃喃自语道,正是10年前判对了,才闹出的上访。在李雪莲再次进京上访时,县长非常生气,让公安局长和法院院长把李雪莲弄回来,这时法院院长王公道说道,抓人也不是我们法院的事。一个县的法院院长在李雪莲这里,说尽了好话,在两会又要召开之时,大清早的到雪莲牛肉馆里,提着猪腿,与李雪莲攀着亲戚,叫着大表姐。看到这里,王公道并没有在李雪莲的案子上徇私枉法,却把自己弄得很悲催。这与刘震云的原著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原著的意思是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王公道就是亡公道的意思,就是没有公道。

如果观众足够细心的观看影片,影片开始的王公道作为法院的法庭庭长私自会见当事人,并收受了当事人的礼物(植物油和腊肉),虽然在判案上是公正的,但王公道之前的行为却是违背程序和法律的;在法院院长(后被撤职)安排已退休的领导饭局上,助理曾经说过的话,从侧面透漏出院长的公款吃喝问题。李雪莲上访途中,遇到的县长(后来被撤职),谎称自己是县长助理,作为一县之长,遇到上访群众跪地拦车含冤,不去问明事件的来龙去脉,也不安排信访部门进行询问,而是堂而皇之的不作为,一走了之;李雪兰在市里上访,市长对手下说,最近有会议,把她弄走,这种处理的方法简单粗暴,最终只能激化矛盾,导致李雪莲持久的上访。当地的公安干警把李雪莲软禁起来,当然是进行了教育,在释放时还给她一些食品。但这样的做法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对于上访群众进行非法的拘禁。当然在影片的推进中公款吃喝的县法院院长、不作为的县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市长,皆因李雪莲的上访而被免职,这些人看起来好像是很无辜,但是更多的是咎由自取。党的干部要走群众路线,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影片中恰恰反映出了还有一小部分干部不走群众路线,四风在一定程度上在他们的身上依然存在。

其实纵观李雪莲长达20年的上访,她的上访的理由这块仿佛是电影的硬伤,给人的感觉是胡搅蛮缠,自己本没有理,反而看起来有很大的冤情。李雪莲为了多分房子,自己想出来的假离婚,然后发现弄假成真,想要法院判定之前的离婚是假的,然后和秦玉河结婚,然后再离婚。可见李雪莲的法律诉求是没有一项在理的,于法于情都说不通。况且离婚这样的民事案子,民政局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给出了离婚书,法院依此判定离婚有效,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接着李雪莲的因为秦玉河说她是潘金莲这句话而引发新一轮的上访,当李雪莲在和秦玉河结婚之前和其他男人发生过性关系,这个和潘金莲是不一样的,潘金莲是在和武大婚后,又与西门庆狼狈为奸,这实质上是不一样的,李雪莲也清楚的意识意识到这一点,继而成了她不懈努力上访的理由,但仍是站不住脚的。李雪莲可以到法院去告秦玉河侵犯她的名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况且秦玉河并没有通过媒体或是在更大的平台说她是潘金莲,而是在两人吵架的气头上,说出了这句好话,当时在场的也不过是一起吃饭的不过三、四人而已,对李雪莲的名誉造成多大的侵害不言而喻。像是在以前农村人骂街吵架,两人可以对骂一上午,然后中午休战吃饭,下午在接着骂,那话比说你是潘金莲要难听几倍,也没见谁去上访,到是过几天又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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