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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不拿生命当回事儿?_李再昂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琅嬛寻梦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4
摘要: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道:“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当局者的凶残还是让他感到意外。当局者枪杀手无寸铁的请愿学生,恐怕任何人都会感到愤恨。鲁迅先生终其一生,恐怕也没有弄明白当局者为什么会向学生开枪。 古人认为“善

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道:“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当局者的凶残还是让他感到意外。当局者枪杀手无寸铁的请愿学生,恐怕任何人都会感到愤恨。鲁迅先生终其一生,恐怕也没有弄明白当局者为什么会向学生开枪。

古人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草菅人命向来认为是最大的恶,自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干这种损阴丧德、断子绝孙的事情。然而,死于非命的悲剧依然层出不穷,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天有不测风云,死于意外事故的人总是有的,最典型的就是车祸。故意制造车祸伤害别人的,毕竟是极少数。

一个社会的发展进程,一言以蔽之,就是让每个人生活得更好一些。怎么样让人生活得更好?当然要从敬畏生命开始。即便在封建社会,人们也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那时的法律也不主张滥杀无辜。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对刑罚不可谓不慎。另外,后来建立的复核、复奏制度,以及历代皇帝的大赦天下,也足以表明对生命的敬畏。然而,制度是制度,现实是现实,封建社会荼毒生灵、民不聊生的事情并不罕见。为了把自己的心腹大患斩草除根,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

到底是官员的素质不高,还是品质有问题,或者是不懂得敬畏生命呢?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是人们生活在那样的制度下,百姓没有任何权利可言,性命自然无从保障。所谓的天理、所谓的王法,在没有个人权利作支撑的时候,对民众的保障能力是相当有限的。不要说普通百姓,就是功高盖世的岳飞、袁崇焕,照样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在利益面前,人性往往是脆弱的。而看似理想的司法制度,在利益面前更是不堪一击。

就聂树斌案件而言,确实没有一个参与办案的人员想整死他。但无论办案人员多么认真负责,聂树斌确实是被执行死刑了,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失误确实在所难免,特别是不大容易把握标准的敬畏生命方面。可是,办案人员如何才能敬畏生命,特别是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却是值得深思的。单纯从司法的制度设计上,有时确实可以做到看起来似乎天衣无缝。如果司法制度上没有问题,那一定就是办案人员有问题了。办案人员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素质,是品质,还是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儿?其实,不管哪一方面的问题,只要这些参与办案的人员一直处在低层次的办案水平。就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了。

虽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更加合理的制度,特别是更加合理的用人制度。如果用人方面都把握不好的话,办案水平自然难以提高,出现冤假错案也是理所当然。如何用人既是制度问题,更和利益有密切的关系。对政府的监督,最主要的就是监督如何用人。如果任人唯亲的话,人员的素质自然难以保证。在司法部门,成为一名检察官、法官,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司法考试是比较严格的,招录也是相当严格的,另外还要培训、实践,才能参与办案。从表面看,是比较慎重的,可是真的能保证办案人员的水平吗?

司法考试的难度不可谓不大,也确实能够证明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作为一种门槛考试,倒也无可厚非。招录人员也大体如此,刚开始上班就要求太高的工作能力,也不大现实。最关键的就是在人员使用过程中,如何逐步提高办案能力。不管办案制度如何合理,对生命如何敬畏,没有相应的办案水平,恐怕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提高办案水平,应该没有什么捷径,就主要的就是勤学苦练。对于招录过来的人员而言,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式培养,假以时日,相信优秀的司法人员不在少数。

在面对个人发展时,虽然每个人的想法不同,但是在不同制度下,对个人的发展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免俗的理想主义者毕竟是极少数,大多人在看重个人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会注重经济利益。一个人能否凭工作能力获得发展,将影响他在提高能力方面投入的精力。如果用人方面受到严密的监督,特别是某些官员,不能完全左右用人的时候,一个人的能力无疑会对个人的发展影响更大一些,他自然会在提高能力方面狠下功夫。相反,无论个人工作多么努力,个人的工作水平多么高,在单位都很难得到重用,那些见风使舵的本领就会变得特别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又有多少人愿意为提高能力下苦功呢?

在任何社会,只要一个人的能力不是最重要的时候,这个社会不仅会发生大量的冤案,人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任何的保障,人们的幸福更无从谈起。照理说,天下乃人人之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社会应该维护好每一个的利益。只是,权力若得不到有效制约,就只能维护一小部分人的利益,绝不可能维护好每一个人的利益。只要是专制社会,概莫能例外。于是,如何用个人权利来约束政府的权力,将是能否维护民众利益的试金石。由于拥有权力将意味着能够获得巨大的利益,所以任何政府从不会主动让民众拥有权利。为权利而斗争,也就是为利益而斗争,更是为幸福而斗争。至于斗争的方式,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企图用暴力革命,毕其功于一役,恐怕是不现实的。

责任编辑:琅嬛寻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