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蒋志如:美食视野下的司法权常识_jiangzhiru2005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蒋志如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6
摘要:蒋志如:美食视野下的司法权常识 【中文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食物可以透露出来的特性去思考司法权的常识性知识。通过对食物进行家常菜与美食的分类,它们适用的不同群体,发生不同的时间与场所,从而展示司法权的复杂性。最后,笔者认为不能以绝对的错误或

蒋志如美食视野下的司法权常识


【中文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食物可以透露出来的特性去思考司法权常识性知识。通过对食物进行家常菜与美食的分类,它们适用的不同群体,发生不同的时间与场所,从而展示司法权的复杂性。最后,笔者认为不能以绝对的错误或正确去评价司法权,必须对不同的司法权(常规与裁量权)进行不同的规范。

【中文关键字】美食;家常菜;司法权;司法裁量权

【英文摘要】This paper can be revealed b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ood to think about common-sense knowledge of judicial power. On home cooking and gourmet foo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which applies to different groups, occurring at different times and places, which show the complexity of judicial power. Finally, I do not think it's wrong or right to absolute jurisdiction to evaluate the need for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General with discretion) with different specifications.

【英文关键字】Gourmet;home-cooked judicial power;and judicial discretion

【学科类别】司法

【写作时间】2015年



一、导论

中国当下的司法改革已进退维谷,说得好听一些就是既取得巨大成就,又出现若干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被有的学者定性为“十字路口的中国司法改革[1]”。其实,如是定性或者说总结,不仅仅是有些学者的总结,更是整个法学界中国学术界的共识;他们的分歧在于如何继续推进[2],而且为此而争吵不休。但实际上他们的观点差异并不大,大致为,即西方制度运行有缺陷,不是普世的,必须依据中国本土进行司法改革,同时需要借鉴西方若干因素[3]。

笔者不打算加入到对此的争论,而仅仅就司法改革中的司法权问题做一些常识性分析,因为只有在常识中思考司法,才能对它有深刻、真切的理解。但是,在这里的分析视角却不是从法律视角分析,甚至也不是放在西方宪政框架分析,而仅仅通过食物,作为人类们须臾不可无物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予以类比,以展示司法权的各种常识性属性;这所以这么做,在于司法权就像食物一样也是人类不可少的,而且还必须满足各种各样群体下的公民!在这里,我也不打算通过梳理关于食物的各种文献与资料进行分析,而是仅仅以一种常识知识来思考与分析。

二、家常菜与司法权

人类需要各种营养元素以支撑生命的存在,如铁、锌、钙等。但是,他们又不能直接服用这些元素,因为上帝为人类设计的身体系统还不能直接吸收与消化它们。这些元素只能以其他形式蕴含在可以为身体系统吸收的物品中:比如说,肉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和其他的铁、钾、磷等元素——它们都是人类必须之物;除此之外,还有蔬菜、瓜果、玉米、稻谷等植物;然而,这些物品也未必可以为我们直接接受或者说很好地接受,就有了辅佐食物更好地进入我们身体系统的辅料,如味精、香料等各种物品[4]。

在传统社会,食物非常粗糙,营养价值也不高,仅仅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而为了生存,还可能付出很大代价,比如说在中世纪农夫们一直食用黑麦,它可能会导致妄想性精神疾病[5]。不仅仅如此,这些食物还常常难以下咽,对于这一点也不需要在历史史料中需找证据,只需要回忆一下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吃粗糙玉米馍的情景就足以肯定在传统社会的真实情况。为了让我们更舒适地进入我们肚子,也为让我们的口腔里的各种味觉器官更舒适或者说稍微舒适一点,人们就在饭、菜、汤中加入适量的作料,以它们的味道压住主食本来的不好味道,从而到达看起来好看,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很美的效果。但是,不是人人都可以轻易得到、甚至可以说得到作料。比如说作为最主要的作料,盐,它是人之必须[6],缺少盐就有可能成为“白毛女”;然在当时几乎被政府专卖,对于普通百姓也不是随时可得之物[7]。对于其他非常之物,则更是稀罕之物,奢侈之物,只要那些商人、贵族等社会上层人士才能享有,甚至由于地理原因,连这些人也不是常常可以得到。也因此,学者提出地理大发现、美洲的发现不仅仅因为黄金,更因为贸易,因为香料,而且还为此撰写香料史[8]。

在这时,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能够填饱肚子就是天大的事情,或许才有“民以食为天”的谚语。他们无心追求食物之味道,更为确切地说是没有能力追求食物之美味。但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作料,在能力范围之内,他们也能尽量发挥食物与有限作料的组合作用(或许也能产生无穷多组合),以提高家人进食的欲望或者让他们在进食时更为舒适与享受,而非难以下咽。在这种情况下,家常菜由此产生,而不再是“赤裸裸”的食物了!

随着科技发展与交通便利,作为作料,如生姜、胡椒、桂皮、肉豆蔻等不再仅仅是地方产物,而是全球流通:不仅仅有作为商品作料在全球流通,还有这些物品在其他地方得到种植与生产,成为常见、普通之物,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在这时的家常菜,则不再是简单地几样组合,而是各种各样的作料与各种各样的食物进行各种组合,形成具有无穷特色的家常菜——虽然不是在一个家庭或者说每一个家庭产生,而是属于在不同家庭、在整体上而言。

在今天,还有一个变化,即随着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而且大量女性走出家庭,与男性承担同样的工作。家庭内部的聚餐也越来越少,越来越需要一种替代机制,以解决人们吃的问题。快餐就是解决之道,而且还成为一种产业,甚至工业化,在这方面非常成功的企业有肯德基、德克士等快餐店,实际上在中国也出现了各种各具风味的餐馆,以让白领们在中午能够迅速就餐!总而言之,家庭中的厨房已经失去原来的魅力。在这种语境下,食物与作料的组合越来越标准化与工业化,也必然逐渐失去原来在家庭餐桌上可以展现的多样性,家常菜不再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这种变化对普通人的生活所能产生的影响对具体的个人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总而言之,对于普通大众而言,在今天他们虽然不再为食物的粗糙而烦恼,但对于食物的感受——在这里,以家常菜为主要载体——主要在于填饱肚子,吸取食物中蕴含的营养,而非对食物的真正享受。在这个境界中,我们自己属于“粗”人层次,而非对食物的色、香、味的一种品尝;也因此造就了一种食物生产产业化、标准化!

司法权,作为一种判断权,对当事人的纠纷在给定的程序中作出判断,以定纷止争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们需要的是司法权带来的结果,亦即实体上权利、利益的正义,而非程序上的权利正义。

责任编辑:蒋志如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