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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频繁遇害引发的“两问两答” _律事通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律事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5
摘要:1月26日下午1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被持刀歹徒龙健才残忍杀害。经查,犯罪嫌疑人龙建才是其22年前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时间追溯到1994年,龙健才妻子陈某诉至陆川县法院,请求判决准予其与龙健才离

1月26日下午1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被持刀歹徒龙健才残忍杀害。经查,犯罪嫌疑人龙建才是其22年前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时间追溯到1994年,龙健才妻子陈某诉至陆川县法院,请求判决准予其与龙健才离婚。傅明生时任副庭长,担任该案的审判长,参与该案多次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龙某和陈某离婚。而后,龙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但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龙某因此一直记恨傅明生。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龙建才久久未能消解的怨愤竟在22年后酿成了这样一出惨剧。




摆事实

笔者根据不完全统计,将近十年来发生的具有恶劣社会影响力的法官遇害事件罗列如下,并分析总结了个中缘由及案件简介,以飨读者。


马彩云案

时间丨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

法院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法官丨马彩云

嫌疑犯丨李大山与另一歹徒张某

原因丨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婚姻财产纠纷产生不满,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持自制手枪先后将李某前妻丈夫张某打伤、张某前妻丈夫邵某打死,并在昌平回龙观某小区内,开枪将马某(女,昌平法院法官)打死,将其丈夫打伤。

案件简介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及其丈夫李福生(该院法警)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马彩云身中两枪,经抢救无效死亡,李福生受轻伤。


胡清刚案

时间丨2015年9月9日上午

法院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丨刘坦、郑飞、刘占省、胡韧

嫌疑犯丨胡庆刚

原因丨胡庆刚在不断败诉中,萌生了法院偏袒公司、判决不公的念头。

案件简介丨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血案,一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胡庆刚持刀刺伤刘坦、郑飞、刘占省、胡韧四名法官。


硫酸泼伤法官案

时间丨2010年6月8日

法院丨广西省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法官丨院长廖克东、执行局局长吴志斌

嫌疑犯丨陈宏生、廖凤娟

原因丨从1996年起,建筑个体户陈宏生及其妻子廖凤娟作为多起案件的债务人被起诉。其中,有6起案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共计38.3528万元。陈宏生夫妇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清偿债务,但陈宏生夫妇拒不迁出。因此,该院确定于6月8日上午实施强制执行。

案件简介丨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6月8日在强制执行一起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陈宏生和廖凤娟用硫酸泼洒执法干警,造成6名干警被硫酸烧伤的情况。


湖南零陵枪击法官案

时间丨2010年6月1日上午

法院丨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法官丨3名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死亡,3人受伤

嫌疑犯丨朱军

原因丨凶犯朱军系零陵邮政局护卫队队长,2006年8月检查出患有鼻咽癌,但患病后仍担任护卫队长一职。朱军曾因房屋纠纷向零陵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了其全部诉讼请求,并依法执行终结。但朱军仍无端怀疑法院工作人员在此案中有不当行为,无理缠访。

案件简介丨2010年6月1日9时45分许,朱军来到枪库,向值班护卫队员聂焱谎称其要与黄建国一起领取枪支到公安机关验枪。聂焱在明知朱军没有守护、押运任务的情况下,未按相关规定履行领用枪弹手续,就将“五四”手枪、“六四”手枪、“七九”微型冲锋枪各一把和40发子弹交给朱军。朱军持枪弹驾驶运钞车到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对正上班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射击,导致3名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朱军当场自杀。


路心江案

时间丨2007年1月16日下午

法院丨山东德州齐河县人民法院

法官丨史现平

嫌疑犯丨路心江、路民、张维国

原因丨被告人路民、张维国听信路心江指使,怀疑与案件无关的史现平偏向另一当事人而报复杀人。

案件简介丨2006年1月16日,路心江因言语不和与一起喝酒的同村村民刘某发生了口角,将刘某打成左臂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经过村委会出面调解,双方达成处理协议,约定路心江赔偿刘某5000元。可是路心江一直不愿意赔钱,刘某几次上门催要无果,便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路心江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齐河法院指定由焦庙人民法庭受理此案,由于路心江在外四处打工、一直躲藏不归,案件迟迟不能结案。于是,法院下达了对其逮捕的决定,并于2006年6月,将路心江逮捕归案。当年12月,经焦庙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司法调解协议,由路心江赔偿对方1.5万元,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申请撤诉终结,法院释放路心江回家。


路心江听传言说史现平还曾给进村实施抓捕的法院干警“指引路线”,路心江便怀疑是他从中“作梗”,才导致自己被拘留、多赔钱的。从此,路心江的心中种下了对史现平仇恨的种子,一直伺机报复。然而事实是史现平并非本案承办人员。




讲道理

先哲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如果说犯罪是污染水流,冤假错案是污染水源,那么法官遇害则是使水源枯竭。犯罪、不公正的审判充其量只是让水流不再清澈,还能通过严惩犯罪份子、审判监督程序等手段来矫正和弥补;而袭击法官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使水源枯竭,回天乏术。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


Q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频发的法官遇害事件呢?

笔者:笔者试着总结分析了上述法官遇害案例,得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1、当事人自身法律知识欠缺,极易根据自己朴素的价值观、是非感来推测案件结果,而该结果极可能与法官从法律规定本身出发所得的判决结论不同,故而当事人常常认为判决不公,并心生不满,怀恨在心。

2、个别法官工作态度恶劣,业务素质低下,无法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反而激化矛盾。

3、我国基层法官待遇低,工作强度却很大,直接后果是案件一味求快,办案质量难以保证。极易造成冤假错案,比如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佘祥林杀妻案、赵作海案等。

4、传统文化观念影响,“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电视剧、电影、小说等载体中法官或知府的形象大多腹黑贪钱,潜移默化,使得民众普遍缺乏对司法系统的信任感。

Q

那么如何才能不再让正义蒙羞和法袍染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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