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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官员财产公开的启示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人民法院报 ◇刘效仁 澳门公开官员财产,幅度空前,亮点多多,真正体现了阳光透明,有利于公众监督。大陆可以澳门为借鉴,以房产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单兵突进。 据报道,澳门日前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财产公开,囊括了政坛至澳门版事业单位、国企等约400名公职人员
人民法院报


  ◇刘效仁 
    澳门公开官员财产,幅度空前,亮点多多,真正体现了阳光透明,有利于公众监督。大陆可以澳门为借鉴,以房产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单兵突进。

    据报道,澳门日前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财产公开,囊括了政坛至澳门版事业单位、国企等约400名公职人员。由于仅公布不动产数目、公司股份,财产公开数据库焦点是房产。

    尽管是首次,或许尚不健全,也不够成熟,但给人的冲击仍然可用“猛烈”二字来形容。仔细盘点澳门官方的首次财产公开,可谓亮点多多。一是此番公开的对象不仅有特首,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廉政专员等高官,也涵盖了“事业”“国企”等公职人员。二是所公开的财产多寡十分悬殊。造成“贫富差别”更多地在于身世继承、从商经营及投资成就等诸多因素,恰恰与权力寻租没有多少干系。三是财产公开面对公众,不怕质询与监督。公众可在澳门终审法院网站(http://w w w .court.gov.mo)搜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中的第4部分,即公开表。终审法院人士将原始文件扫描成PDF格式供下载。公开表包括3项全球范围的内容:不动产、土地,企业或工商场所的股份、资本,任何非盈利机构担任的职务。房产无须公布具体地点、价格,只需公布数目、性质、用途说明。商业方面则需公开出资比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及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既真正体现了阳光透明,更有利于公众监督。足见,澳门政府公开官员财产的决心及诚意。

    官员财产公开早成了国际社会的通例,已被事实证明是反腐倡廉的利器。越是开放公开的政府,越能做到大公无私,公正持平,廉洁从政。换言之,澳门政府之所以敢于公开官员财产,一方面是出于做开明民主法治政府的政治自觉,另一方面则根基于官员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身正不怕影子斜,即使公开了也不至于引发公众的“仇富”和“仇官”情绪,不至于引发社会的不安定。所以,财产公开的改革才能够一步到位,而非谨小慎微,像小脚女人那样一步三摇,徘徊不前。

    在去年底中纪委举行的相关座谈会上,党建专家、红旗杂志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曾建议,由于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目前核查官员全部财产和收入难度还较大,可以将房产公开作为突破口。在他看来,关键在于决策层有没有公开的决心。当然,尤需推进立法进程,结束阳光法案长达近二十年迟滞不前的局面。大陆官员财产公开,不妨先易后难,以澳门为镜从房产信息公开作突破口,单兵突进。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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