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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子假借结婚之名骗人钱财 作案21起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9
摘要:离异女子假借结婚之名骗人钱财 作案21起
  女子再婚又离异后不务正业,欠下一身赌债,以结婚为名与人恋爱,并编造理由骗钱,共作案21起,合计骗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21.4万元。近日,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李某甲(女)提起公诉。

  经查,2012年李某甲再婚又离异后,不务正业好赌成性欠了一身的债务。2015年10月,李某甲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男子邹某,便在其家居住并表示会嫁给邹某。取得邹某的信任后,李某甲便以做生意的名义分多次骗得邹某现金3.5万元,随后出走离开,所得钱财则多数用于偿还“赌债”。

  随后,李某甲又同另一男子李某乙相识并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多次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陆续向李某乙的亲戚、朋友、邻居等11人借款骗得2万多钱财,至2016年6月份后便卷款离开失去了联系。

  2016年7月,李某甲虚构身份同男子黄某相亲并假意嫁给黄某,同居相处期间骗得黄某等5人大量现金、贵重物品。李某甲又将朋友夏某介绍到黄某舅妈家,谎称夏某会嫁给黄某舅妈的儿子曾某甲,随后捏造了夏某母亲生病住院的事实,假冒夏某的名义向曾某甲等人骗取治疗费。在骗得黄某等人8万余元钱财并偿还了多数“赌债”后,李某甲再次逃走。

  2016年10月,李某甲经人介绍又认识了一男子曾某乙,李某甲同曾某乙发展为情人关系后,便虚构女儿得了白血病需要治疗费向曾某要钱,至11月份分多次骗得人民币7.5余万元。

  2016年11月,被害人黄某向兴国县公安局报案,李某甲遂于12月份被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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