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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法院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4-26
摘要:山东兰陵法院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通过居中加价倒卖的方式,非法买卖公民的户籍信息、车辆信息等,两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山东兰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年初以来,被告人李某甲使用手机微信、QQ等工具,将从上线获取的公民个人的户籍信息、车辆信息等加价售卖给下线或者有信息查询需要的人,倒卖个人信息共计380余条,涉及公民人数380人,非法获利30000余元。2015年上半年以来,被告人李某乙以同样的方式倒卖个人信息共计141余条,涉及公民人数141人,非法获利1000余元。

  庭审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