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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敲诈抢劫49名网约车司机 一男子通州受审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21
摘要:半年敲诈抢劫49名网约车司机 一男子通州受审
  通过网络约车平台约车,只为抢劫敲诈勒索司机。31岁的无业男子赵某在不到半年时间里,持刀抢劫15名网约车司机,又冒充运管人员以查黑车为名,敲诈34名司机,涉案金额6万余元。近日,被控涉嫌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赵某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审

  初中辍学、靠打零工生活的被告人赵某,案发前已离婚,有一个4岁的孩子。2017年5月至10月间,赵某先后通过网络预约并乘坐彭某、刘某、晋某等15名司机的网约车,在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等地持刀威胁对方索要钱物,共计1.4万元现金及华为牌手机一部,经评估手机价值1160元。其中,被告人赵某在劫取司机马某钱物时,因对方逃脱而未得逞。

  在此期间,被告人赵某还通过网络预约并乘坐陈某、杨某等34名司机的网约车,在车辆按照赵某要求行驶至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等地后,赵某谎称自己是运输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查处“黑出租”、扣车罚款相威胁,敲诈对方钱款共计4.7万余元。

  2016年10月21日17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在通州区某小区商业街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多次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方式,多次强行索要钱款,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抢劫被害人马某的事实中,被告人赵某已经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上,被告人赵某虽然嘴上说着“我认罪”,但是却表示没有抢他们的钱,都是黑车司机自愿给他的。当法官问起具体实施了多少起案件时,被告人表示“太多了记不清”。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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