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
| 执行裁定书 |
| (2013)商执字第373号 |
申请执行人程东虎,男,汉族,1972年9月12日出生,住商城县。 被执行人陈贤主,男,汉族,1970年7月5日出生,住商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程东虎与被执行人陈贤主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贤主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本院(2012)商民初字第405号民事判决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冯郁峰 执 行 员 杨传国 执 行 员 黄 影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张德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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