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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张根祥、王金娥、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中民二初字第1640号 原告: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三红 委托代理人:李海泳,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根祥 被告:张根祥,男,1959年2月8日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中民二初字第1640号

原告: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三红

委托代理人:李海泳,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根祥

被告:张根祥,男,1959年2月8日出生,汉族。

被告:王金娥,女,1959年6月1日出生,汉族。

被告: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菊

原告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张根祥、王金娥、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称:2013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一份,由原告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自愿担保确认函,又于8月26日出具了提请放款(出票)通知书,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8月23日至2014年8月23日,年利率为7.8%;对此借款,被告张根祥、王金娥及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向原告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仅归还部分借款本息,致使原告代偿299.99万元。代偿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其他被告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各被告均未履行其相关义务。请求判令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项299.99万元并自2014年9月3日分别按日千分之二支付资金占用费、按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至还清所有款项,请求判令被告张根祥、王金娥、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院认为:本案原告与四被告住所地均不在本院辖区,其借款合同的发放地以及保证合同的追偿地等合同履行地也均不在本院辖区,本院与诉争案件没有实质性的法律上的联系。原告之所以得以在本院立案,其依据是2013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所签委托担保合同以及原告分别与被告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被告张根祥所签反担保保证合同,该三份合同中约定产生争执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三份合同中签订地点均打印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220号裕达国贸酒店内。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法律之授权,而非仲裁机构那样来自于当事人的约定。协议管辖是法律承认的地域管辖方式之一,但法律对协议选择是有限制的,仅包括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少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这些地点能被承认为协议管辖的依据,在于其能在方便诉讼、减少管辖争执、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因其实质性联系也不致损害协议管辖法院的中立性与公正性,因此这些实际联系的地点必须是真实而非当事人为了管辖而在书面协议中人为制造出来的。本案中原告与被告郑州益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郑州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张根祥均不在中原区,本院不认为其有必要到郑州市最高档的酒店来签订合同,所谓签订地点不过是原告通过格式化的合同制造的管辖联系点,意图使与争议没有任何实际联系的法院获得案件的管辖权,这完全背离了协议管辖的立法初衷。同时,本案系一共同诉讼,这也意味着所有被告均应接受协议管辖的约束,法院方能行使对案件的管辖权,而本案被告王金娥因与被告张根祥系配偶关系而向原告出具了关于同意执行共同财产的承诺函,其未与原告签订任何保证合同,更未对管辖法院进行过协商或约定,原告无权针对王金娥向本院提起诉讼。严格遵守有关管辖的法律规定,不仅是当事人的义务,更是人民法院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原告利用所谓的技巧试图使与案件没有真正法律上联系的法院获得对系争案件的管辖权,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亦使当事人和公众对法院的中立与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法院当然要坚决反对这种滥权行为并驳回原告的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王 婷

审判员 田应朝

审判员 丁稳静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李少洋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