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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法言评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5
摘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递出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项极具感染力的号召,那就是: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锲而不舍”一语出自《荀子·劝学》:“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在即将完成司法体制改革面上任务的关键一年,“锲而不舍”无疑是最务实的要求了。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和品格,“锲而不舍”把我们放在了追求司法改革成功的轨道上。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为锲而不舍的精神提供无尽的力量源泉。

  面对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硬骨头”,凭半途而废、一曝十寒的态度是不可能啃下来的。作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接力者,我们接过了司法改革这项最为艰巨和繁重的任务。而作为法治的战士,我们更是接下了建功立业、实现价值的无上光荣的机会。面对这一崇高的责任,我们必须“把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之中”。在这个富有挑战性的攻坚时刻,为了不负历史,不辱使命,锲而不舍的精神便成为我们的“重型精神武器”。

  面对已有正确目标却难以速战速决的司法改革,绝不能陷入“再而衰、三而竭”的境地。“锲而不舍”意味着持之以恒,但在技术层面上更是要求一鼓作气,直捣龙门。改革开放以来也曾在一些领域的改革中出现过“怪圈”和反复,而这些教训绝不允许发生在当下的司法改革中。成功改革的经验证明,在改革条件基本具备时,一鼓作气攻克堡垒是完全可能的。如果不能锲而不舍,坚持到底,事后重新启动改革则需要更多的成本。目前,既然司法规律已普遍接受,中国国情也尽掌手中,我们便不再有泄气、松劲的理由。

  改革具有60多年历史的司法制度无疑需要政治智慧,但更需要在尚未看到全面成效时的执着和坚持。我国从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法治虚无到全面依法治国,这些都是依靠党领导全国人民通过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努力完成的。当前,我们要打造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绝非三年五年、十年八年能够完成。目前虽然新型司法制度的“四梁八柱”主体工程已经铺就,但成果刚有显现,理念仍需更新,人才尚需积累,理论还未成熟。此时,河中弃槁则前功尽弃,而惟有锲而不舍才能享受成功。

  改革阻力一部分来源于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但也有一部分来源于对旧制度的留恋。司法改革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无疑会动一些人的“奶酪”。但为了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平实现,则需要我们以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和坚定的科学精神,抛开个人得失,克服人性弱点,坚定不移,锲而不舍,推动司法改革的最终成功。

  在当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关键时刻,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成为改革成功的基本保证。锲而不舍不只是对行动持续性的要求,更是司法改革不断创新、不断升华、不断完善过程的写照。为验证改革的科学性,我们从点到面,从小到大,从试点到推广,从摸索到成熟,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使这项工作层层递进、螺旋上升。或许这也是对锲而不舍精神更加科学、全面的理解。

  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只有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法治中国建设大业。

责任编辑:本报特约评论员 法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