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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监督员监廉政察员强化内外监督

摘要:在基层调研中,许多院长和庭长表示,原来很多精力花在对每一起案件的审批上,2015年3月1日后,不再审批案件了,但监督管理是绝对不能少的。一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二是通过类案参考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定期开

  在基层调研中,许多院长和庭长表示,原来很多精力花在对每一起案件的审批上,2015年3月1日后,不再审批案件了,但监督管理是绝对不能少的。一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二是通过类案参考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质量。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聘任特邀监督员,对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作出司法决策、公正司法、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沟通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

  2011年,省高院举行隆重的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迟福林等31位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监督员。针对特邀监督员工作变动情况和司法改革要求,2015年12月,在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和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重新调整聘任了迟福林等31位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按照最高法院部署,2011年,海南三级法院各业务庭设立了廉政监察员,把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法院内部监督与社会外部监督相结合,着力解决司法不公、不严、不廉、不明等问题。廉政监察员的设立,把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审判执行第一线。由审判执行部门的副职领导干部担任本部门的廉政监察员,有效的弥补了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仅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不了解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的缺陷,实现了贴身监督,保护法官少受和不受惩戒。

  同时,坚持落实实行五年来行之有效的立案即给双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结案由监察局收回,加强对主审合议庭的有效监督的制度。圆满结束了省内第一轮司法巡查,及时启动了第二轮司法巡查,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2015年,海南高院本级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8件,全省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件6人,同比下降37.5%和40%,海南高院连续五年无人违纪。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