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宁民特字第32号 申请人葛云杰,女,汉族,住宁陵县。 被申请人杨明琴,女,汉族,住宁陵县。 申请人葛云杰要求宣告杨明琴失踪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由于申请人葛云杰的儿子王卫东于2010年6月1日因病不幸身亡,被申请人杨明琴于2010年8月5日因生气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故请求依法宣告杨明琴为失踪人。 经法院查实,下落不明人杨明琴,女,汉族,1974年11月23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宁陵县城关回族镇开发区500号,系申请人的儿媳,确于2010年8月5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情况属实。本院于2014年8月20日发出寻找杨明琴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杨明琴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杨明琴下落不明已满两年,情况属实,申请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宣告杨明琴为失踪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李贡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孙文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