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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辩大律师》人物报道:专注刑辩实战派律师王思鲁的二十年_王思鲁律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王思鲁律师原创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7
摘要:《中国刑辩大律师》人物报道:专注刑辩实战派律师 王思鲁的二十年 王思鲁的律师职业生涯几乎一直与刑事大案要案相关联,从马某明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到雷庭非法拘禁案先被免予刑事处罚最终被判无罪案,类似于此令人拍案惊奇、被奉为教科书式的刑事辩护经

《中国刑辩律师人物报道专注刑辩实战派律师

王思鲁的十年

王思鲁的律师职业生涯几乎一直与刑事大案要案相关联,从马某明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到雷庭非法拘禁案先被免予刑事处罚最终被判无罪案,类似于此令人拍案惊奇、被奉为教科书式的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在其刑辩生涯不断上演。

人生转折—劫后重生

现提起王思鲁,人们大多只知道他是全国有名的刑辩律师,在他身上,闪耀着不少光辉的头衔。他办过众多刑事大案要案,被誉为“法庭常胜之王”。

然而,时光倒流三十年,他与法律界并无相干。

1984年,王思鲁以广东省化州市高考状元的“身份”进入中山大学外语系日语专业学习,毕业后随即进入一家大型外企做翻译,才华出众的王思鲁翻译工作做的很有起色。

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意外事故差点毁了这位年轻人。重伤的王思鲁独自一人北上京城求医。受伤了,工作丢了,王思鲁陷入痛苦与迷茫之中。凤凰涅槃,王思鲁躺在病床上做了一个改变自己一生的决定:学法律,做律师。

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王思鲁熟读大量法学书籍,苦心钻研法律。伤愈出院后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中山大学刑法学硕士。1998年,王思鲁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人生充满着机缘变故,因为一次烧伤,成为了王思鲁人生的转折点。或许正因为这次伤痛,他有更多的时间静下来思考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当时的王思鲁或许不曾想到,将来的自己能够在新的领域中取得如此成就,改写了人生,也改变了许多当事人的命运。

一战成名——马某明贩毒案

说起王思鲁专攻刑事大案要案这一历程的起点,则不得提及多年前备受关注、至今仍是经典的“马某明贩毒案”。

1998年,马某明被警方以涉嫌10500克海洛因交易为由逮捕,而逮捕依据仅为一起贩毒交易中犯罪嫌疑人马某贤、张某才的供述。在法治还不健全的背景下,公权力的恣意与傲慢使得警方在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仍然将马某明、马某国定性为犯罪嫌疑人,以期“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树立严打毒品犯罪活动的典型。贩卖10500克海洛因,从刑法意义上来说,足以判处死刑。这对马某明及一个普通的家庭无疑是灭顶之灾。

王思鲁及时抓住了律师职业生涯里第一次真正崭露头角的机遇。在绝境面前,马某明的家属通过电话找到了王思鲁,他们希望保住马某明的性命。接到电话的王思鲁有着职业习惯里的那种激动,因为他知道,这起案子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初出茅庐的自己来说,意义都十分重大。

接案以后,王思鲁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中,在深入研究案卷后发现,除马某贤、张某才的供述外,公安机关并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马某明贩卖毒品的事实。但让王思鲁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原本看上去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却遭遇了巨大阻碍。

为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寻找对马某明有利证据,王思鲁向侦查机关申请会见当事人,却遭到无理拒绝。此后,王思鲁又一次次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但又一次次被拒绝,前前后后被拒绝13次。

王思鲁意识到,与警方的正面冲突不仅不利于案件的调查,反而可能将案件引入死胡同,他开始选择采用迂回战术,双管齐下。一方面,他协同马某明的家属一道向公安部等发出了28封、共计十余万字的情况反映信,希望借助上级机关施压。另一方面,王思鲁巧妙地利用舆论的力量进行监督。在双重压力下,侦查机关不得不重新考虑处理的方式,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王思鲁最终见到了他的当事人。

会见难的问题解决了,又一个难题接踵而至。在会见过程中,王思鲁发现,马某面无表情,身心憔悴,斗志全无。出于职业的敏感,王思鲁意识到,眼前的当事人极有可能遭受了刑讯逼供。会见之初,马某明始终不发一言,这给王思鲁的调查造成极大困难。面对极为不利的境况,王思鲁选择以情动人,用自己遭遇伤痛及手术的切身经历感化了马某明,在一番引导之后,当事人终于放下包袱,说出了事实真相。

抓住了证据不足和刑讯逼供这两大关键,王思鲁据理力争,在庭审中先声夺人,终于迎来期盼已久的胜果:马某明被判无罪!

这场巨额贩毒案当事人被判无罪来之不易,其间的艰难曲折、斗智斗勇让王思鲁对刑事辩护更加偏爱甚至钟情。可以说,这一案件使他看到了刑辩路上的挑战与成就,更使他坚定了他走刑辩之路的信念。

而另一方面,这起案件的胜诉更给王思鲁带来了极大的客观利益。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广东省多家媒体广泛报道此案,甚至以“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为标题的报道予以颂扬。马某明贩毒案成了王思鲁的成名之案。

完美辩护——雷庭非法拘禁案

刑事辩护是最具挑战性,关乎人的自由与生命。二十年来,王思鲁认定了这一道路,以辩护律师的角色承担起无数当事人的重托。

王思鲁的辩护对象除了普通公民外,也不乏公权力的行使者。“雷庭非法拘禁案”即是其中一例,王思鲁也正因为此案的完美辩护被誉为“中国警察维权第一人。

案情回顾:在一起械斗事件处理中,民警雷庭受命带领防暴大队前往处置,为处理紧急状况,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雷庭采取了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的正当措施,却遭致当地部分群众对防暴大队的围攻,上级领导亲自前往处置,并依法对带头闹事的陈某华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事件到此本应告一段落,但不曾想,却因为当地政法系统内部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素来的矛盾而导致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当地检方认为,雷庭在执行盘查任务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欲抓住此事对公安系统进行打压,于是通过非正常途径将案件反映到海南省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经省级领导批示,由省检牵头成立专案组来“办”这起案件。

于是,雷庭被批捕。

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让雷庭本人难以接受,更让他的家人以及所在的公安机关心急如焚。如果人民警察正当的业务行为也要被处罚,那警察今后的工作将如何开展。此后,洋浦开发区公安局决定在全国海选辩护律师团队,不少具有影响力的刑辩律师团队在参选之列,但王思鲁律师带领的金牙大状团队的辩护方案最终获得认可,正式介入此案。

责任编辑:王思鲁律师原创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