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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璐(文)—— 究竟是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来源:法学志士 作者:法学志士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经济基础 这几天,在律所实习时(法律咨询业务),碰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真实的刑法案子,事情是这样的: 张先生有一个朋友,有一天,他的朋友捡到了一张长城电子借记卡(背面有密码),之后他拿去ATM银行取款机去试图取钱~ 然后他一共取了800块钱~ 最后,卡里
经济基础 这几天,在律所实习时(法律咨询业务),碰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真实的刑法案子,事情是这样的: 张先生有一个朋友,有一天,他的朋友捡到了一张长城电子借记卡(背面有密码),之后他拿去ATM银行取款机去试图取钱~ 然后他一共取了800块钱~ 最后,卡里没有钱了,于是,就扔掉了~ 现在,公安局和检察院也两边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被害人(失主)可能没有报案,那么,张的朋友还构成犯罪吗?是侵占罪,盗窃罪还是行用卡诈骗罪呢?张先生是否也够成包庇罪呢? 当时,我继续追问他:“你有没有劝他自首?” 他说:“当然有,但是他坚决不投案自首~ 不过借记卡只是他在街上捡到的,也没偷也没抢啊” 我接着说:“那你现在是有什么打算呢? 他回答道:“我不知道啊,事发当时我不在现场,事后他告诉我的,还说要分我400元钱,我没敢要!碍于情面,我也不想去揭发他啊!但是我现在很担心那个失主报案,万一公安局立案了,那我可就惨了!怎么办啊~急死人了!” 我继续说道:“卡里只有800块钱吗?” 张先生回答道:“是啊,他告诉我的” 我说道:“这个事情过去多久了?” 张先生回答道:“哦,已经有3个月了” 我继续说:“按理说,你确实应该主动去公安局说明情况,万一人家挂失后再报案,你朋友触犯刑法不说,你也可能会卷入这场刑事风波” 张先生继续说道:“ 我朋友触犯刑法了吗?他是捡的卡呀,没偷没抢~ 再说了,当时我也不在场,和我也没关系啊,他是我的好友,我要是主动去公安局告发他,那我俩的关系恶化不说,说不定还会和他反目成仇,遭到他的报复呀!所以,我才向你们律所咨询的呀!” 。。。。。。。。。。。。。。 现在,这个案子我正在和律所的其他同事在商讨下一步该怎么做,大家觉得我们该怎么做呢?作为一名律师,在侦查机关与检察院尚未就案件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情况下,律师对于张先生的陈述,是选择沉默还是选择主动向司法机关告发呢?这是否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呢? 真实案例,里面涉及到了多重刑法(甚至包含了刑诉)理论与实务问题,如果大家是我的话,我该怎样给张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呢?请大家共同探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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