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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政策法律对教育市场化做法缺乏足够准备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7
摘要:专家:政策法律对教育市场化做法缺乏足够准备 2004-8-16 9:49:08 “此事件的发生有两个原因:一是高招工作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素质,有些人以自己手中管理考试或招生的权力来牟取私利;二是目前市场化的做法已经渗透到教育领域。”劳凯声就北航的广西招生事件发

 




专家:政策法律对教育市场化做法缺乏足够准备

  2004-8-16 9:49:08


“此事件的发生有两个原因:一是高招工作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素质,有些人以自己手中管理考试或招生的权力来牟取私利;二是目前市场化的做法已经渗透到教育领域。”劳凯声就北航的广西招生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这样普遍的、明目张胆的索取钱财,在最近几年愈演愈烈!

劳凯声教授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他分析,过去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基本上是非市场的运行机制,分数是一个人能否上大学的决定因素。可现在,择校等只在民办学校或其他领域进行的一些市场化做法越来越多地渗透到高校的招生范畴。

“高校招生录取,作为分配高等教育资源和机会的一种方式,应该以能力为本位,可金钱的介入却损害了社会公平。”他说。

市场化做法之所以能够渗透到教育领域,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市场已经出现,但是并不规范。劳凯声教授认为,能下“中国教育市场已经形成”的论断有三个理由:

一是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已经形成。有人愿意办学,有人愿意上学。这种自由交易关系首先是在民办教育领域出现。公立学校是公共财政经费举办的学校,现在也开始进行自由交易。这就使得本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学校变成为私人利益服务。

二是过去公立学校不能从事的一些市场化的行为,现在得到认可。而目前,有关部门没有划分哪些行为可以市场化,哪些不可以。比如,高校招生录取就是不能市场化的,坚决不能做;而学习者分担教育成本就是市场化的做法,可以做。

三是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公共财政在教育上的投入是不需要回报的,也不需要交纳利润。民间资本介入是要投入产出要利润的。

“问题是现在市场已经有了,但规则没有形成。有人就钻空子来牟取私利。”劳凯声教授说。

市场遵循的是私人利益驱动下平等交换的机制。劳凯声教授认为,过去教育与市场没关系,现在教育领域与过去不一样了,但政策与法律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来应付教育领域的变化。“在今天大的社会变迁中,必须在承认市场逐步与教育发生关系的前提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严格的限制。”他指出,“不能说市场化就一切都市场化。高校招生录取应该坚决制止市场化。”

劳凯声教授建议,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应该严格限制权钱交易。比如,严格规定录取标准,并且公开,让人们知道在标准之外的所有做法都是不允许的。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不是做不到,而是政策与法律对于社会变迁中的行为缺乏应有的反应和准备,这是一个大问题。”劳凯声教授说,“实际上我们通过机制完全可以制约这种行为。如果制约机制本身是完善的,不需要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问题。” (原春琳)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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