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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身份存在重大法律瑕疵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身份存在重大法律瑕疵-评论频道-和讯网

万、华之争一直受到市场关注,通过这场争执,其实可以发现,投票人独董身份所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的问题。也就是说,张利平的独立董事身份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具体到本案例来说,只能有两种解释。其一,张利平任主席的黑石公司与万科存在关联交易,张本人不是关联人士。张本人虽出席了董事会,其表决回避无效,只能算作弃权票。其结果是11票中7票赞成3票反对,未达三分之二,该议案不能通过。

当然,在回避无效的前提下,若张利平投赞成票则结果相反,但这将激怒华润,并不排除华润方面对其个人关联行为进行法律深究的风险。因为由张利平任大中华区主席的美国黑石公司在2015年6月与万科合作成立了万科物流地产公司。张利平的这一身份要想证明其是万科非关联人士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二,张利平本人所认为自身与万科公司存在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之说成立,这样他就成了关联独董,明知自己是独董,不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却还在未经董事会批准和披露的情况下由己任主席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犯了“独董不关联,关联不独董”的大忌,二者一旦相交,当事人必有问题。无论张利平是先为独立董事后成为关联人士,还是先为关联人士后成为独立董事,都是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开违反和欺我监管无能,是对我国独董制度的公开嘲弄。

万科关联独董公开坦言回避表决的奇闻,充分暴露出了被监管者和投资人寄予厚望的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缺陷。即“独董不独”和“独董不懂”。难怪中小股东批评独立董事是花瓶,甚至是大股东或公司内部人的帮凶。

由于“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今天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规范,财富分配不公平,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暴富,中小股东巨亏,中国股市日益沉沦而难以崛起。公司治理结构失衡和独立董事不发挥作用不正是重要原因之一吗?

(责任编辑:李士英 HN071)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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