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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廷与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1
摘要:2008年6月14日,河北省建设厅批准的《CL结构构造图集》现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批准文号冀建质(2008)388号,统一编号:DBJT02-54-2008,图集号:J08G208,实施日期:2008年8月1日。该图集中包括张晶廷的专利

2008年6月14日,河北省建设厅批准的《CL结构构造图集》现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批准文号冀建质(2008)388号,统一编号:DBJT02-54-2008,图集号:J08G208,实施日期:2008年8月1日。该图集中包括张晶廷的专利技术,其编制说明记载,“CL结构体系系石家庄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剪力墙结构体系,具有抗震性能好、保温层耐久性长、建筑工厂化、施工效率快、综合造价低等特点。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的墙体改革和节能政策,促进该技术的推广应用,编制本图集”。该图集的内容包括:CLQBI型复合剪力墙边缘构件构造详图……(第6-11页)、CLQBI型CL网架板节点详图……(第12页)、CLQBII型CL网架板节点详图……(第19页)、CLQBIII、CLQBIV型CL网架板节点详图……(第23页)。

张晶廷系CL建筑体系的发明人、主研人以及晶达公司董事长。张晶廷于2008年10月将“预制复合承重墙结构的节点构造施工方法”许可晶达公司使用。

2009年6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公证员前往衡水市武邑县县城“和谐嘉园”小区内的建设工地,对被诉正在使用“预制复合承重墙结构的节点构造施工发明专利”的在建楼房、场地以及放置在场地内的被诉侵权产品、正在使用该产品在建的施工楼层及其他相关场景进行现场拍照,制作了(2009)冀石太正经字第654号、第655号《公证书》。第654号公证书图片1、3、25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1双层夹心网骨架剪力墙结构图,以及附图5外墙与室内侧扶壁柱节点构造图、附图6外墙与分户墙、楼梯间内墙节点构造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2、4、6、11、21、22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附图5外墙与室内侧扶壁柱节点构造图、附图6外墙与分户墙、楼梯间内墙节点构造图、附图7室内剪力墙相交连接的节点构造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5、13、14、16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1双层夹心网骨架剪力墙结构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7、20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3外墙保温转角节点构造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8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1双层夹心网骨架剪力墙结构图、附图16剪力墙洞口节点构造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9、23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4内墙保温转角节点构造图的技术特征相同。公证书图片15中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1双层夹心网骨架剪力墙结构图、附图2三层夹心网骨架剪力墙结构图的技术特征相同。

2008年7月25日,子牙河公司(发包人)与华泽公司(设计人)就“武邑县和谐嘉园5#6#7#8#住宅楼”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第六条6.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第八条8.2)”

华泽公司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所依据的是《CL结构设计规程》DB13(J)43-2006。该规程前言部分记载:“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经专利人同意,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与保护专利的责任”。

2010年4月22日,张晶廷出具书面承诺称,在本案中仅限于同意华泽公司有权使用涉案专利,不要求华泽公司承担任何专利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河北省建设厅公开发布的《CL结构设计规程》DB13(J)43-2006及J08G208《CL结构构造图集》系地方标准。本标准属公开有偿使用的技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使用。子牙河公司施工现场公证取证的照片证明,子牙河公司承建的武邑县和谐嘉园5#6#7#8#住宅楼未经专利权人允许,采用了涉案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行为。

子牙河公司在工程立项前是经过详细考察的,子牙河公司与华泽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华泽公司按照子牙河公司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且《CL结构设计规程》DB13(J)43-2006中的前言部分已明确表明该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经得到专利权人授权,方许可使用。但子牙河公司未得到张晶廷的许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子牙河公司的售楼宣传页上套印的图片是张晶廷的专利产品。《CL结构设计规程》DB13(J)43-2006是公开文献,子牙河公司作为建筑单位,其侵害涉案专利权是明知的。子牙河公司在看到“CL建筑体系”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后,不是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向专利权人取得相关专利方法的使用权和专利产品,而是通过仿冒和私自使用等方法侵害张晶廷的专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张晶廷提交的计算赔偿的证据不被子牙河公司认可,但该公司认可建造的武邑县和谐嘉园5#6#7#8#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2704平方米,CL网架板用量16352平方米。因张晶廷的损失、子牙河公司所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根据涉案专利的类型、子牙河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并参考张晶廷专利的推广情况、知名度等因素,酌定赔偿张晶廷经济损失80万元。本案中张晶廷承诺不追究华泽公司的专利侵权责任,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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