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王学轻犯故意伤害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84号 阴某英、杨某坡、杨某军: 你们为被告人王某轻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郏县人民法院(2013)郏刑初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平刑终字第2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

(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84号

阴某英、杨某坡、杨某军:

你们为被告人王某轻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郏县人民法院(2013)郏刑初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平刑终字第2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