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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崔建永、崔建业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郑民四终字第15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善立,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付文利,河南邦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崔建永,男,汉族,1968年6月6日出生。 被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郑民四终字第15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善立,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付文利,河南邦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崔建永,男,汉族,1968年6月6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崔建业,男,汉族,1971年1月9日出生。
上诉人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崔建永、崔建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3)金民初字第70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又以案件需要为由,于2014年7月23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自愿撤回上诉,系其自由分权利的表现,该行为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南雅格帝装饰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宁 宇
审判员 陈 予
审判员 杨成国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黄莉敏
责任编辑:海舟